文| 葛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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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文刊发于《中国经济周刊》2017年第50期)
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商务部近日发布《2017—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,明确提出清理存量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。
上述文件直指现行规章制度中可能含有的地方保护、指定交易、市场壁垒等内容。这项工作难度很大,但是《工作方案》限期半年必须完成,由此足见中国推动公平竞争、市场统一决心之大。
党的十九大报告精辟论断,“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”。根据这一论断,《工作方案》旨在实现的打破条条块块政策性分割、构建公平有序大一统市场,正合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迫切要求。
形形色色、或明或暗的市场分割,是以往特定历史条件下阶段性的产物。在当时的社会生产力较为落后因而亟待快速赶超的情况下,中央向地方的分权让利,以及地方政府间的横向竞争,历史性地成为中国这个大型经济体“穷则变、变则通”的成功革新典范。
但是制度演进往往存在路径依赖。以地方保护为例,随着时间推移,在以经济增长速度为“锦标”的地方政府竞争模式下,由于各地政府间无法实现利益兼容(因为政绩考核不仅要看GDP增长绝对量,更要看不同地区GDP增长相对排名),于是地方政府间横向竞争逐渐衍生出的结果之一,就是地方政府通过实施或维持各种形式的行政性垄断,以庇护辖区内企业进而增进本地GDP产出与财政收入。
这种短期、局部的“个体理性”显然有悖集体理性,因为有效市场必须是一个所有参与者平等、自由参与博弈的市场,这种市场虽然在现实世界中,经常会因为信息不完备而出现对均衡状态的偏离,但其自发的发现机制、纠错机制,往往能迅速发现这种偏离并引导市场迅速趋向动态均衡。
包括地方保护在内的排除限制竞争打破了市场自发的均衡机制。因为被选中或被保护的企业与产业,往往不需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、结构及变化趋势的不确定性,甚至不需要为自身错误的决策承担风险与损失。因此,这些企业与产业很容易在集体错误预期支配下,陷入到产业同构、产能过剩、产品/技术不适用等背离比较优势的陷阱中去,而这,正是导致中国全要素生产率持续处于负增长区间(即增长质量不高)的重要原因。
因此,要顺利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,就必须针对性地清理一切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,让市场主体在自由竞争、公平交易的统一市场环境下,分散决策并独立承担经济后果。这是一项艰难的任务,但中国是一个大国,天然具有其他国家很难比拟的规模优势与内部配套优势,因此一旦这项任务推进到位,随之而来的大一统市场必然能推动中国就此开启新的时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