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轮运价的特点主要表现在:
1.班轮运输的运价水平较高
班轮运输的特点决定了从事班轮经营的船舶的技术性能较好,船龄较低,船速较高。为满足各种货物的装运要求,船舱及货物运输设备齐全,所以,船舶的造价也高。
班轮运输是按公布的船期表中的时间和挂靠港口次序派遣船舶的,有时难以保证在每一挂靠港开航时都能使船舶达到满舱满载。为开展揽货业务,保证船舶装载率和整个班轮经营业务的顺利进行,通常需要在航线的各挂靠港口委托代理或设置揽货机构,这就增加了营运管理费用。
无论船舶是否满载,船舶的港口使费,如:吨税、引航费、拖轮费、停泊费、系解缆费等营运可变费用仍然存在。
所有以上因素,使得班轮运输的单位成本较高。按照成本定价原则,承运人要从收取的运费中能够补偿较高的运输成本,并取得合理利润,所以班轮运价就被确定在一个较高的水平上。
2.货物对运费的负担能力较强
班轮运输的货物一般以制成品或半成品为主,基本上无初级原材料。通常为高附加值货物。所以,其运费负担能力较强,班轮运费占商品价值的比重仍较小。所以,较高的班轮运价符合负担能力定价原则,是托运人所能接受的。
3.班轮运价在时间上相对稳定
班轮运输服务一般不以特定的客户为对象。因此,无论班期、航线、挂靠港口、运价等均是以货物的普遍运输需求为依据制定的。所以,班轮运价一般是根据平均运输成本、运力与需求的供给关系、市场竞争形势以及定价的基本原则等多种因素,对可能承运的各类货物分别制定运价,并用运价本的形式公布。尽管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,经常会作出一定的调整,但基本运价在一定时期内通常还是会保持相对稳定。至于其合理性、接受性、能否使全部运费收入抵偿全部运输成本并能获取合理的利润,则要在市场运作中得到印证。不过,尽管有着这样的稳定性,并不是说市场的运作完全照搬运价本,班轮公司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。
按照l983年lO月6日正式生效的《联合国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》中有关运价调整的条款规定,两次运价调整的最短间隔时间要有15个月。
为了应对航运市场的风险,班轮公司一般将偏高确定运价,或针对某些特殊情况采用加收“附加费”的办法。
4.班轮运价是一种垄断价格
很长一段时期内,国际海上班轮运输中的班轮运输航线都是由班轮公会所控制。班轮公会在运价和其他营运活动方面所作出的各种规定比较严格,对会员公司具有强有力的约束。通常,公会都拥有统一的班轮运价,各会员公司按统一的运价计收运费;或制定最低运价标准,各会员船公司只能按高于该最低运价标准计收,而不能低于这个标准。目前班轮公会的势力已大大被削弱。